根据《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工总〔2019〕32号)和《台山市总工会贯彻落实<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县(区)级工会工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台工字〔2022〕69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台山市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充实工会工作力量。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台山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名。 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01、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过硬,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素养。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截止报名结束日); 5.热爱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群众工作能力,能够迅速熟悉并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6.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同等情况下,中共党员、相关专业(社会工作、劳动关系、法律等)毕业、从事过工会工作或者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取得与工会工作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选可优先录取。 02、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4.患有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疾病的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原则 招聘程序 01、报名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台山市总工会基层建设宣教部(台城街道陈宜禧路中158号5楼基层建设宣教部)。联系电话:5527918。 (2)个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持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所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技能证书、获奖及荣誉证书等); (6)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原件用于现场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0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考生填报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0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 的比例确定,若面试人员比例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台山工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4.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方能入场参加考试。 5.请考生留意手机电话或短信通知。 6.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辅导教材或资料。 04、体检及组织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招聘单位委托有资质体检机构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 经过组织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由于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可在该职位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05、公示及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在“台山工会”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录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录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